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3263
湖北省招生代码:C535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原名湖北省戏曲学校,1988年更名为湖北省艺术学校。学院历经省艺校、省文艺干校、省电影学校和省艺术研究院三校一院合并,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办学水平评估,成为我省唯一一所艺术类高职高专人才培养优秀院校。

学院是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北省首批“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文化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也是湖北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学院秉承“明德、精艺、尚美、拓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服务于我省文旅强省战略和文旅事业的发展繁荣,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专业能力,具有创新精神、信息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文化艺术和旅游类技术技能人才。

二、学院设置与专业介绍

学院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设计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旅游学院、人文与社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学院,共开设有31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表演专业为龙头,文化服务等非表演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优势专业群。

  1.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前身为湖北省艺术学校音乐科。音乐学院主动肩负着传承艺术薪火、培养舞台艺术人才的文化职责和历史使命。音乐学院人才培养定位进一步明确,对接音乐艺术行业办学,专业建设综合实力提升,影响力日益彰显。学院获批国家三部委(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国家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湖北省“生产性实训基地”、湖北省品牌专业、教育部国家级骨干专业、湖北省双高专业群立项建设等重要标志性成果。

培养目标: -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音乐理论、歌唱技巧、乐器演奏等知识,具备较好的舞台表演能力、音乐鉴赏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能够从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群众文化服务和艺术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基本乐理、流行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编配等知识,具备流行演唱、流行器乐演奏能力,能够从事流行演唱、流行器乐演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成立于1985年,建设至今成为“国家级湖北民间舞专家工作室”、“湖北省舞蹈品牌专业”。舞蹈学院以创新性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使命,以培养优异舞蹈家、专业从业者为己任。在已获得全国第八届艺术节文华大奖、湖北省第四届楚天文华大奖、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等诸多重要奖项的基础上,学院致力于朝着校企深度融合的发展方向再出发。

培养目标: -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舞蹈表演、舞蹈教学、文艺活动策划组织等知识,具备较强的舞蹈表演能力和一定的舞蹈培训辅导能力,能够从事舞蹈表演、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与指导、文化艺术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国际标准舞、中外舞蹈简史、舞蹈教学等知识,具备国际标准舞表演、竞技、编排、辅导、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与指导等能力,能够从事国际标准舞表演、群众文化活动服务、艺术辅导与社会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舞蹈表演基础理论、舞蹈编创、文艺活动策划等知识,具备较好的舞蹈编导技能、基本的舞蹈表演与指导培训能力,能够从事舞蹈编导、文艺活动策划与组织、艺术辅导与社会培训、群众文化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 其他学院与专业

  2. 设计学院:开设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设计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设计人才。

  3. 戏曲学院:开设戏曲表演、戏曲导演等专业,培养具有扎实戏曲理论基础和表演能力的戏曲艺术人才。
  4. 传媒学院:开设播音与主持、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业,培养具有传媒素养和专业技能的传媒人才。
  5. 艺术教育学院:开设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培养具有教育理念和艺术素养的教育人才。
  6. 旅游学院:开设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培养具有旅游行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旅游人才。
  7. 人文与社科学院:开设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素养的社会服务人才。
  8. 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各类艺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满足社会对艺术人才的需求。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6个,总计划60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招生对象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高考报名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2024年面向中职生的高职单招。

报名与考试

  • 考生可在3月14日-3月18日登录湖北省高职单招统一平台(网址:www.hubeigaozhi.com)确认有关信息,填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及不超过3个专业。
  • 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我校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17:00;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694号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街道口校区)。
  • 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

录取规则

  •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
  • 对于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 4月12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收费标准

  •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6500元;
  • 文理类专业学费每学年5000元;
  • 舞蹈表演(中外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办学)、艺术设计(中外办学)国内学费每学年12000元,国外学费按合作办学院校核实执行。

五、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
  • 联系电话:027-875****9
  • 学院网址: 或

六、学校成就与展望

建校以来,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包括戏曲表演艺术家朱世慧、李春芳等,歌唱家李琼、金波等,话剧、影视界表演人才徐帆、尹北琛等,以及优秀舞蹈表演人才吴珍艳、黄天等。学院多次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编辑出版了国家级、特色教材30余部,在全国各大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00多篇,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4个,省级科研项目49个。

未来,学校将继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打造一流的艺术职业教育,建成专业设置合理、文旅融合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高水平艺术职业大学,为湖北省和全国文旅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