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一、招考方向与招生计划

学制、类别与招考方向

  1. 六年制中专(初中)
  2. 作曲:5人
  3. 二胡:7人
  4. 古筝:若干(与其他民族乐器合并计算总计划)
  5. 琵琶扬琴古琴竹笛唢呐民族打击乐器:共25人(具体分配见下文)
  6. 小提琴:8人
  7.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共17人(具体分配见下文)
  8. 古典吉他西洋打击乐器竖琴:共25人(具体分配见下文)
  9. 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共30人
  10. 舞蹈表演:15人

  11. 三年制中专(高中)

  12. 作曲:2人
  13. 二胡:1人
  14. 古筝:1人
  15. 琵琶扬琴古琴竹笛唢呐民族打击乐器:共5人(具体分配见下文)
  16. 小提琴:1人
  17.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共7人(具体分配见下文)
  18. 古典吉他西洋打击乐器竖琴:共8人(具体分配见下文)
  19. 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共6人(具体分配为钢琴2人,手风琴3人,电子管风琴1人)

具体乐器分配计划

  • 六年制中专(初中)
  • 民族打击乐器:7人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弦乐器:共17人(具体每种乐器计划未单独列出)
  • 古典吉他、西洋打击乐器、竖琴:共25人(具体每种乐器计划未单独列出,但总数包含在内)

  • 三年制中专(高中)

  • 民族打击乐器:5人中的部分(具体未单独列出)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弦乐器:共7人(具体每种乐器计划未单独列出)
  • 古典吉他、西洋打击乐器、竖琴:共8人(具体每种乐器计划未单独列出,但总数包含在内)

二、报考条件

我校附中各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身体健康且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1. 六年制中专(初中)报考要求: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初一在校生。
  2. 三年制中专(高中)报考要求:初中应届毕业生,且须参加户口所在地中考。
  3. 考生第一场考试须提交本人当前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介绍信》。

三、网上报名

  1.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
  2. 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至4月15日17:00。考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报名缴费,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
  3. 六年制中专(初中)钢琴招考方向: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则考试分初、复试两个阶段进行。考生按其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2倍比例内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报名、缴费、考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招生信息网。
  4. 报名缴费方式: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支付宝完成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推荐使用PC电脑端安装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5. 考生网上报名: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再进行缴费。完成所报考专业方向的网上缴费后,不能变更报名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退出报名系统并重新登录系统核实报名是否成功。
  6. 注意事项:考生未在我校公布的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报名无效,不予考试。
  7. 考试费用:60元/科目。

四、考试安排

  1.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至考试结束。
  2. 考试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1日。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3. 考试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五、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相关要求

  1. 演奏、演唱科目均须背谱考试。
  2. 现场考试时,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02C、吟飞1000E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他型号的乐器,请自备);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西洋弦乐考场备有竖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二)六年制中专(初中)各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1. 作曲
  2. 专业科目:歌曲写作、器乐旋律写作、面试(含器乐演奏、民歌演唱)。
  3. 要求:专业基础科目《视唱练耳》;文化科目《语文》《数学》。
  4.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歌曲写作20%+器乐旋律写作20%+器乐演奏28%+民歌演唱12%+视唱练耳20%。
    •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语文15%+数学15%。
  5.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含葫芦笙、芦笙、中低音笙)、唢呐(含加键高、中、低音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6. 专业科目: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或不同风格的乐曲2首)。
  7. 要求:专业基础科目《视唱练耳》;文化科目《语文》《数学》。
  8. 计分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视唱练耳10%。
    •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语文10%+数学10%。
  9. 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

  10. 专业科目:演奏一个八度或一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及断音1套,练习曲1首,乐曲1首。
  11. 要求:专业基础科目《视唱练耳》;文化科目《语文》《数学》。
  12. 计分方法:同上(二胡等民族乐器)。

  13. 古典吉他

  14. 专业科目:演奏单双音音阶各1条,练习曲1首,乐曲1首。
  15. 要求:专业基础科目《视唱练耳》;文化科目《语文》《数学》。
  16. 计分方法:同上(二胡等民族乐器)。

  17. 西洋打击乐器

  18. 专业科目:演奏打击乐器(小军鼓或马林巴琴或定音鼓或民族大鼓或排鼓)具有一定程度的乐曲1首。
  19. 要求:专业基础科目《视唱练耳》;文化科目《语文》《数学》。
  20. 计分方法:同上(二胡等民族乐器)。

  21. 竖琴

  22. 专业科目:演奏鲍克撒练习曲第一册任选1首,乐曲1首。
  23. 要求:专业基础科目《视唱练耳》;文化科目《语文》《数学》。
  24. 计分方法:同上(二胡等民族乐器)。

  25. 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26. 钢琴:若招考方向报名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则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其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中的演奏成绩为复试演奏成绩。
    • 初试:演奏自选关系大小调音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