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民办专科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创意型传习大学”的办学理念,以“师以长艺,草木成器”为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审美、表达、动手、应用和创作”五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学院积极探索与政府共建、与景区共融、与国际共合、与研发共享、与学校共创、与产业共生、与企业共赢的融合发展模式,全力打造“职业教育+文化传承+产业开发”三位一体的办学格局。

学院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孙叔敖路1号,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围绕传统手工技艺和现代智造服务业,开设了艺术工程类专业群、互联网+物联网类专业群、新能源汽车类专业群、经济管理类专业群、康养服务类专业群等五大专业群,涵盖了38个专业、60多个专业方向。现有学生达2万余人,教职工866人,其中双师型、副高级以上师资占40%,教学力量雄厚。

学院是湖北省唯一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为特色的高职院校,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拥有湖北省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和国家级3A旅游景区,文化和旅游部在学校设有国家级传统工艺振兴工作站,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为驻站共建单位,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丰富的资源。

二、招生对象与计划

  1. 招生对象
  2.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3. 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考生;
  4. 符合学院招生条件的其他考生。

  5. 招生计划

  6. 学院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按照优化学生生源结构、促进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学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7. 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1. 招生类型
  2. 普通类:面向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3. 技能高考类:面向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考生;
  4. 单招类:面向符合学院单招条件的考生。

  5. 录取规则

  6.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7. 美术、设计学类与社会体育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美术、设计学与社会体育类统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8. 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分配录取专业;
  9.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时,学院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认可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加分;
  10. 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11. 学院对考生的应试语种不予限制,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12. 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专业设置与学费标准

  1. 专业设置
  2. 艺术工程类专业群:包括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
  3. 互联网+物联网类专业群:包括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等专业;
  4. 新能源汽车类专业群:包括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
  5. 经济管理类专业群:包括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会计等专业;
  6. 康养服务类专业群:包括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7. 学费标准

  8.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以上收费标准按学院报送到湖北省教育厅备案、批复的标准实施收费,具体见学院当年新生入学须知。

五、奖助体系与就业保障

  1. 奖助体系
  2. 学院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学院特困生补助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 学院还设有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提供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资助;
  4. 学院奖、助、勤、贷等资助体系健全,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

  5. 就业保障

  6. 学院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产学研一体化运营等教育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7. 学院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
  8. 学院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平台和良好的就业前景。

六、联系方式与招生咨询

  1. 联系方式
  2. 学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孙叔敖路1号;
  3. 邮政编码:434000;
  4. 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具体电话请访问学院官网获取);
  5.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417****(传真);
  6. 学院网址:;
  7. 学院微信公众号:
  8. 学院招生信息网:;
  9. 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
  10. 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11.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仅限投诉举报,具体电话请访问学院官网获取);
  12. 招生咨询

  13.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为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考生和家长关于招生政策、录取规则、专业设置、学费标准等方面的疑问;
  14. 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和招生信息网等方式获取招生信息和咨询相关问题。

以上内容详细介绍了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包括学院概况、招生对象与计划、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专业设置与学费标准、奖助体系与就业保障以及联系方式与招生咨询等方面的信息,旨在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全面、准确的招生信息,帮助考生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