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省代码:C503
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校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1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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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的分省来源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所在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门或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具体招生计划。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对象:男生为主,女生慎报
身体条件要求:
男生身高155cm以上
双眼裸视均0.4以上;或双眼裸视均能达到0.1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达0.4以上
无色盲色弱
无口吃
无传染性疾病
无肢体残疾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航海技术专业
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对象:男生为主,女生慎报
身体条件要求:
男生身高160cm以上
双眼裸视均0.5以上;或双眼裸视均0.1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达0.8以上
无色盲色弱,辨色力完全正常
无口吃
无传染性疾病
无肢体残疾
外语语种要求:同上
录取原则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招生录取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依“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至其它志愿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录取政策
学校优先录取填报本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学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各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学习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建立有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有效证件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教学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可以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等级证书。
航海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
就业推荐
学校按规范的运作方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毕业生一经用人单位录用,学校办理国家统一核发的“就业报到证”。
升学途径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通过考试可以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学校与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专升本、专接本等多种升学途径。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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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信息将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信息为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详细的招生信息和录取政策。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报考专业和志愿。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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