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院校标识码:414****978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中专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邮编:430205
联系电话:027-879****6、027-879****9、027-816****0
咨询QQ:800****00
微信公众号:whvcse_zs(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条 学校简介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办学始于1951年,发展高职教育20余年,占地面积1220余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亿元。学校地处“武汉·中国光谷”腹地,坚持“立足武汉、服务湖北、辐射全国”,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光芯屏端网)、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产业板块,构建以软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为引领的专业群建设格局,培养现代产业紧缺人才,形成了专业结构优良、师资队伍力量雄厚、“合作广、影响大、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办学格局。近年来,学校新生录取分数线稳居全省同类高职前三。在2019-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高职)榜单中,学校位列全国第四,中部地区第一。
第四条 学校荣誉
学校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单位”(A档)。
第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学校按照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第六条 中专部特色专业
软件技术:培养掌握软件开发与维护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软件设计、编码、测试和维护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机电一体化技术:培养掌握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技术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技术改造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电子商务:培养掌握电子商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和维护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会计:培养掌握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应用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技术支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七条 招生对象
中专部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第八条 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具有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成绩合格。
第九条 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方式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
学校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考生,如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残疾考生等,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录取照顾。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现行收费政策规定,执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三条 奖学金及资助政策
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就读期间,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应征入伍资助: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校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包括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教学计划
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实践教学等环节,确保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第十五条 实践教学
学校重视实践教学,设有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同时,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就业渠道。
第十六条 教学质量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同时,学校注重教学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七条 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中专部学生颁发中专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就业服务
学校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服务。同时,学校与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实习机会。
第十九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按湖北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查证落实后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9****6、027-879****9、027-816****0
咨询QQ:800****00
微信公众号:whvcse_zs(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传真:邮编:430205
第二十一条 声明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逐年修订,自学校公示之日起执行。
以上即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中专部2024年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希望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了解相关信息,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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