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院校国标码:13809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及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对于宣传有合作或“内部指标”确保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学校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职高对口类(限湖南省)。
学校每年面向多个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并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以最新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行政管理
物流管理
酒店管理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园艺
林学
园林
水产养殖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英语
商务英语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汉语言文学
文化产业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酒店管理
行政管理
园林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商务英语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具体学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部门、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详细费用请参考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文件规定实施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优惠加分和降分政策。
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再次按排名从高到低按名额录取。若生源省份有同分排序规则,则按该规则执行。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它省份,按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报考英语或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其他小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生录取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录取专业继续学习,应按《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报湖南省教育厅通过后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每年设有2000-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邮政编码:415101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即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供考生及家长参考。具体招生政策、计划、要求等信息,请以学校官网及最新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